为持续推进“铁案工程”建设,天津市纪委监委前不久开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质量专项评查,以评促改、以查促建,推动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
“此次专项评查涉及市纪委监委机关和16个区纪委监委,专项评查前,我们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评查要求,完善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制作案件质量评查阅卷评议表、评查情况报告、评查情况反馈等文书模板,为评查工作提供了遵循。”天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专项评查采取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区纪委监委自查和市纪委监委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经全面自查,市、区两级共梳理符合要求的案件382起。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从中选取157起进行专项评查,其中,从各区纪委监委自查的355起案件中抽取153起。同时,将市纪委监委办理的4起诉判不一致的案件纳入评查范围,逐案评查、逐卷过筛。
“我们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24字方针,着重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性量纪、办案程序以及手续、文书制作和使用、处分决定执行等方面进行检查评定。”天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孙士健介绍。
天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组成3个评查组,各评查组坚持集体评议,确保每起案件经过2名评查组人员阅卷。在此基础上,各评查组对阅卷发现的问题和评定分数、等次签字确认。
各评查组对各区纪委监委评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一形成评查工作情况报告。
天津市纪委监委充分用好专项评查结果,督促被评查单位抓实整改。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逐案列出问题清单,反馈各区纪委监委对照整改,同时抄送市纪委监委相关联系室督促落实。针对共性问题,做好分析汇总,形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对质量高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质量不高的单位进行提醒,以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大讲堂等方式专题分析讲解。同时,市纪委监委以“回头看”、抽查等方式检查各单位整改情况。
“案件质量评查是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规范案件办理的重要措施,能有效保障和提高案件查办审理质量。”天津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安长海表示,将持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督促引导案件承办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严格工作标准,提升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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