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斌,男,汉族,1958年2月生,四川成都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十九届中央委员,安徽省委书记,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1974.12——1979.01,在吉林省通化市彩印厂参加工作,任政工科干事;
1979.01——1980.07,长春师范学院团委干事;
1980.07——1982.08,在长春师范学院政治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
1982.08——1984.04,吉林省教育厅干事;
1984.04——1985.09,
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1985.09——1989.03,吉林省教育委员会干部处副处长;
1989.03——1991.02,吉林省教育委员会干部处处长;
1991.02——1992.09,吉林省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其间:1991.04——1992.09,挂职任吉林省通榆县委副书记);
1992.09——1994.03,吉林省长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4.03——1995.10,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1992.09——1995.07,参加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5.10——1997.10,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1995.09——1996.07,参加
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7.10——1997.11,吉林省通化市委副书记;
1997.11——1998.01,吉林省通化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1998.01——2001.07,吉林省通化市委副书记、市长(1995.09——1998.06,参加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1999.06——1999.11,在美国芝加哥伊利诺伊大学MBA班进修);
2001.07——2002.08,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
2007.04——2013.04,陕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3.04——2013.06,安徽省委副书记;
2013.06——2015.06,安徽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
2015.06——2015.07,安徽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党组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
2015.07——2016.08,安徽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6.08——2016.09,安徽省委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6.09——2017.01,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7.01——,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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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代表。九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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